最新消息: 新版网站上线了!!!

携号转网不得设置障碍强行挽留消,不能套路消费者

为了深化“携号转网”业务规范办理,今年3月,工信部明确提出,不得擅自增设办理条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利用“携号转网”实施恶性竞争行为。

近期,随着“携号转网”号角的吹响,面对巨大需求,国内的三大运营商针对老用户推出的一些套餐业务或优惠活动被用户质疑是挽留老用户之举。

例如,此前有运营商于4月1日起针对已办理畅享和畅享放心用套餐的用户推出一款“0元即可享10G”的倍享包。而业务规则里面一条“连续12个月内不能申请离网”的要求引起网友争议。不少消费者质疑,这是为了阻止老用户携号转网才推出的目的性很强的优惠活动。记者拨打客服电话求证,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从5月起业务规则里已经取消了这项要求。

对于各大运营商来说,用户就是核心,如果出现用户流失,尤其是流失到了竞争对手那里,他们就会采取一些保留措施来留住用户。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的运营商在消费者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刻意采用赠送新套餐等方式,和针对某一号段禁止携号转网的规定,都是利用格式条款或者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行为,都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据了解,“携号转网”从提出到实践已有很长时间。2010年,第一批试点在天津和海南启动;2014年江西、湖北和云南成为第二批试点。2018年12月1日起,五个试点省(市)推出“携号转网”新业务受理流程,有效提升了用户感知和携转效率。据中国信通研究院的数据,仅2018年新增“携号转网”用户63万人次,同比增长62%。

工信部曾表示,从全面铺开角度来说,还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网络和运营系统进行必要的改造,这里涉及到近16亿移动用户运营系统的更新,工作相对比较复杂。

第二,手机号码广泛应用在各行各业的信息服务中,要维持原有应用不受影响,还需要对银行、保险、证券以及互联网企业等的第三方平台进行同步改造,以确保用户携号转网后的使用体验。

针对消费者被“套路”,首先,三大运营商应当梳理哪些要求是工信部规定之外擅自增加的,若有应当取消;其次,用户与运营商之间没有明确合同的话,用户应当有权随时解除附加合约进行携号转网。


转载请注明:谷谷点程序 » 携号转网不得设置障碍强行挽留消,不能套路消费者